根据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对于因交通事故无法从事营运活动造成的损失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但应该提供如运营收入表、运输合同、运输里程结算表等证据来证明具体的损失数额,必要时可申请司法鉴定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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