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常常引发诸多争议。那么,在何种情况下,夫妻一方能够在婚姻存续期间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明确规定了两种情形。其一,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另一方有权请求分割财产。其二,若一方负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而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患病方也可提出分割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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