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小区宠物伤人事件频发,引发了广泛关注。那么,宠物伤人时,饲养人是否需要承担全部责任?根据《民法典》第1245条,饲养动物致害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饲养人是否有过错,均需承担责任。只有在受害人故意或有重大过失(如主动攻击宠物)时,饲养人才可以减轻或免除责任,但需承担举证责任。此外,如果饲养人未拴狗绳、未办理犬证等未履行管理义务,需承担全部责任。因此,宠物饲养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宠物管理工作,避免因宠物伤人而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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