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住房在特定情形下,法院可对被执行人唯一住房采取强制拍卖措施。根据法律规定,以下三种情况可突破”唯一住房不可执行”的限制:若对被执行人有法定扶养义务的家庭成员(如配偶、成年子女)名下另有可供居住的房屋;债务人在判决生效后为躲避执行,故意将名下其他房产转移给他人的;债权人同意按当地廉租房标准为被执行人及家属提供过渡住房,或书面承诺从房屋变价款中预留5-8年租金。如果您也有这样的困惑,可搜索上海律师网,咨询上海律师红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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