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烟草专卖法》规定,邮寄、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的,不得超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即邮寄卷烟、雪茄烟每件以二条(400支)为限(二者合寄时亦限二条),且每人每次限寄一件。邮寄、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超过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限量一倍以上的,处以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所以超过一定的数量的香烟邮寄是违法行为。超量邮寄前咨询上海律师,避免行政处罚!如果您也有这样的困惑,可搜索上海律师网,咨询上海律师红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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